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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9月4日起,高新馆读者餐厅集体涨价,涨价幅度在一至三元不等,经询问多家商户,涨价主要原因在于图书馆除收取租金外,还要从商户营业额中抽取百分之八的费用,如今,这些费用全部转嫁给了读者。请问:1.你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享受全民财政供给的同时,还反过来意图从中牟取暴利,正当性何在?2.当前经济低迷、青年就业状况堪忧,馆内日常学习的读者中绝大多数为待业备考群体,你馆此举直接增加了大家的经济负担,人文关怀何在?社会责任何在?当然,你们完全可以解释涨价为市场自由定价行为,那么请你们自己扪心而问,这些理由,自己信吗?以上疑问,请答复。
读者:兰台巡察使时间: 2024-09-04 12:13:44
回复内容
读者您好,感谢你对我馆餐厅工作的关注与监督。依据《公共图书馆法》规定,公共图书馆提供免费的公益服务不包含餐饮、咖啡、停车、文创售卖等改善读者阅读环境,提升读者体验的配套类服务;另据《陕西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规定,为解决部分读者的就餐需求,我馆的读者餐厅由社会力量进行投资建设与管理运营,必须符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等职能管理部门的政策要求,具体的收费政策由餐饮管理公司制定与收取,目前的价格水平与我省各高校的学生食堂的餐饮收费基本持平。另外,也建议您可在一楼西区的权味朝鲜族料理或杯子实验室咖啡厅就餐,避免读者餐厅就餐高峰期的拥挤,或者可就近选择高新区软件园区内的其他中意的餐厅就餐。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回复人:高新馆区 时间:2024-09-05 14: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