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的定义
来源: 日期: 2022-12-15
“米”的定义
“米”作为长度单位起源于法国。
1790年,当时法国国民大会的临时机构计量局,决定彻底整顿法国混乱的计量制度。计量局将米的长度定义为:以通过巴黎的地球子午线长度的四千万分之一为1米。并据此用铂制造了一根米原器,以其0摄氏度时的长度作为米的定义,这个米原器现保存在法国档案局,故称为档案米原器。法国政府下令于1793年8月1日开始使用米制。
1875年5月20日,17个国家的代表,在巴黎签署了“米制公约”。米制公约签字国承认了以法国档案米原器作为长度基准,并组织了国际计量委员会和建立了国际计量局,其目的是保证米制在国际间的统一。国际计量局的局址设在巴黎近郊的塞米勒。
1889年9月26日,第一届国际计量大会通过了瑞士SIP工厂制造、经国际计量局鉴定的米原器作为权威长度基准器——国际米原器,给“米”第一次下定义。
1892年,物理学家迈克尔逊利用研制出的镜式干涉仪,第一次用镉红线波长测量了“国际米原器”,到1893年完成了测量任务,比法国档案米原器确定长度提高了100倍。在1960年第11届国际计量大会上给“米”下了第二次定义,用光波波长定义“米”的主要优点是能保持长期稳定,符合定义规定的条件就能复现。
1983年,第17届国际计量大会将“米”定义为:米是光在真空中299792458分之一秒的时间间隔内行程的长度。这是“米”的第三次定义。因为光在真空中的传播速度永远不变,因而“米”就更加精确了,只要严格遵守定义条件就能被各国所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