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图书馆“4.23全民读书月”免责还书活动通知

责任者: 日期: 2019-04-15 15:43:00

尊敬的各位读者:

  在第24个世界读书日(4月23日)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推动全民阅读、使滞留在读者手中的超期文献(中文图书、中文期刊、少儿书刊、外文书刊、随书光盘等)尽快归还,确保文献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我馆决定在2019年“4.23全民读书月”期间举办为期一周的“免责还书,让书回家”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4月23日—4月28日

  二、活动内容

  1、凡在2019年4月28日之前超期未还的文献,只要在活动期间归还,超期滞纳金可免除。

  2、各类文献的免责还书需到对应服务窗口人工办理,具体如下:

  中文图书:二层、三层馆员工作站;中文图书借阅六区(9—17点)

  中文期刊:一层现刊借阅区

  少儿书刊:二层少年儿童馆(17点后可归还至一层办证咨询处)

  外文书刊:三层外文书刊借阅区(17点后可归还至一层办证咨询处)

  随书光盘:三层电子视听文献阅览室

  3、对于非活动期间归还文献产生的超期滞纳金,不属于此次免责还书活动的减免范围。

  4、以上规定仅限于活动期间(4月23日—4月28日),活动结束后,文献借阅均按照《陕西省图书馆书刊借阅规定》执行。

  温馨提示:参与此次活动,请务必到相应服务窗口人工办理。自助归还文献将无法参与免责还书活动。

  您归还的不仅仅是一本文献,更是一种文明和一份诚信。希望广大读者积极参与,在活动时间内到馆办理,让书回“家”!

  让我们一起倡导文明借阅,培养读书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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