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者: 日期: 2023-09-18 12:13:00
主讲人: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杨静副教授
9月16日,“清廉陕西·廉洁文化讲堂”第3期讲座,在我馆长安路馆区报告厅如期举行。西北政法大学法治学院副教授、中华法系与法治文明研究院研究员杨静老师,受邀主讲《中国古代吏治中的俸禄与廉政》,现场及线上1000余名听众共同听讲。
讲座现场
杨静老师以官吏的产生为引入点,围绕着“吏治”、“廉洁”、“俸禄”三个主题对中国古代吏治中的俸禄与廉政进行深入浅出的阐述。在“吏治篇”中,杨静老师分析了各朝代的选人标准,指出选贤任能,择录为官是治国理政的关键。引用“明主治吏不治民”介绍了官吏与其君主的关系,进而提升至管理层面的“吏治清明离不开治吏之法”,即官吏的廉洁为公要有国家制定的政策方针和法律制度的约束。从而得出中国吏治理论三阶段的发展历程:从以礼治吏到以法治吏最后发展至礼法共治的阶段。在“廉政篇”中,杨静老师以“学的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点明君主与官吏是以俸禄为桥梁的雇佣关系。以“晏子以石喻廉”的故事,指出廉政的重要性,4而与廉政息息相关的就是金钱,由此引入下一个话题“俸禄”。在“俸禄篇”中,杨静老师指出,俸禄作为古时官吏的薪给而存在,中国俸禄制度源远流长,历时两千余年而不断,其关乎财政、赋税、廉政等各个方面,合理的俸禄制度不仅有利于维护封建国家的有效运转,也有利于维护官僚队伍的稳定与廉洁。杨静老师以采纳薄俸为代表的明朝和以采纳厚俸为代表的宋朝为对比,引出“俸以养廉”的论述,指出俸以养廉绝不是提高待遇的一味厚俸,也不是食不果腹的一味薄俸,而是应该建立在府库收入与官吏待遇等综合考量因素基础上的合理俸禄制度。最后,杨静老师以古论今,总结到若想走出历史周期律必先革新封建社会的阶级统治机制,同时应该在选官、察官、惩贪、奖廉等各个方面以史为鉴注重综合治理,健全官吏控制模式,优化治吏的社会效果,建立长效激励的机制方可使吏治长清、国家机器高效有序运转。
听众认真听讲
“为政之要,在于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此次演讲使得听众对于古代官吏的治理问题有了客观清晰的认识,引起公众从古代吏治中得以窥取营养为当代所用的思考,获得了大家一直好评。